鑑於國內疫情趨緩,指揮中心宣布,12月1日起,取消戶外應全程配戴口罩的規定;不過跨年晚會等大型室外活動的口罩措施,會視疫情變化,另行研擬。一些室內的特殊情況可免戴口罩,包括運動、唱歌、拍照、開車、錄影、主持、演講、水域活動、飲食需求等;另外,餐飲場所也得逐桌敬茶敬酒。
據指揮中心規定,從1日起室外空間、室外場所,取消全程佩戴口罩規定。但是歲末、跨年大型室外活動之口罩規定,仍將視近期疫情變化,另行研擬。室內空間、室內場所(包括車廂、船舶、航空器等運具等內部空間),維持應全程戴口罩,但符合例外情形者,如:從事運動、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等等,得免戴口罩。另外,若進入台鐵、高鐵車站的室內空間、付費區及月台等處,仍需要戴口罩,若能與不特定對象保持社交距離,或是有適當阻隔設備,就可以在飲食期間暫時拿下口罩。
從國外入境的旅客,需要進行7天的自主防疫。過程中,若想要外出,要2天內家用快篩陰性結果;外出時,除了用餐期間可暫時摘下口罩,其他時候都要戴著口罩、同時維持社交距離。至於現行的確診者居家隔離、自主管理為天數為「5+n」天,5天隔離期過後,需要進行n天的自主管理;「n天」最多為7天,若提前快篩陰性,則無須再自主管理。管理期間必須維持社交距離,並避免出入無法保持社交距離,外出時也要全程戴口罩。
中央流行疫情中心指揮官王必勝表示,由於口罩禁令尚未完全解除,若是在室內違反口罩規定,會以勸導為優先,但如果惡意違規,仍會依法開罰。據《傳染病防治法》的規定,若違反指揮中心訂下的防疫規範,將處以新台幣3,000元以上、1萬5,000元以下的罰鍰,且得以命令限期改善,如果沒有改善,可按次處罰。